(1)重协作。按照精简、统一、效能、便民的原则,县行政审批局与市场监管局等19个改革试点相关部门反复研究、沟通和协商,确定了207项行政许可事项的职能移交和承接时间,明确各自职责、档案、网络平台、印章和证照的使用与管理,建立健全工作衔接机制,细化信息共享与分工协作等问题,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等行政许可项目相关事项的通知》等14份文件,并向社会公布实施。
(2)重踏勘。起草了《富顺县行政审批现场踏勘工作暂行办法》,对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现场踏勘工作,实行审批与监管职能部门联合踏勘机制,确保现场踏勘工作依法、规范、公开和透明运行。截止目前,已开展现场踏勘767件。
(3)重服务。起草了《富顺县行政审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富顺县行政审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富顺县行政审批局行政应诉制度(暂行)》。持续推行“微笑服务”“贴心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代办服务、预约服务。截止目前,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共收到锦旗12面、表扬信9封,提供延时服务185次、预约服务7次。
(4)重审管。通过改革试点,实现了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分离,既划清了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的界限,明晰权责关系;又实现了行政审批与行政执法监管部门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将有效预防审批、监管过程中容易产生的腐败现象。截止目前,我县已办结行政审批事项办结520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