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主要特征是:法制逐步建立,管理逐步细化,由吃“大锅饭”到“分灶吃饭”,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仁怀财政也由吃饭型过渡到建设型,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公共财政。
1980年开始,仁怀县对区实行预算包干办法,对区所属各事业单位财务逐步下放到区。1985年,县对区、乡(镇)实行各种收支包干办法,基本完成区级财政建设。1987年,区设财政所,隶属区公所领导,业务由财政局指导,区下设乡(镇)财政组。1992年行政体制改革,仁怀撤销全县8区1镇行政机构,建立19个乡镇机构,使乡镇成为一级政府实体,新建乡镇设立财政所,县财政局设乡镇财政管理科(股)。2005年起,仁怀实行“乡财市管”试点,以乡镇为核算主体,采取“预算共编、账户统设、收入统缴、支出统拨、票据统管、采购统办”的管理方式,使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权、核算权相对分离。非税收入在征缴中委托银行代收,直接缴入财政非税收入管理专户,逐步建立起“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