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上诉人刘绪玖因有事未到庭。据介绍,上诉人刘绪玖因与被上诉人王运波名誉权纠纷一案,不服仁怀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经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名誉侵权案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委托仁怀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