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明确,由国务院制定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强调开展诊疗活动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同时,条例还明确了医疗纠纷处理的原则、途径和程序,重点强调发挥人民调解途径在化解医疗纠纷上的作用,进一步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