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座谈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共有茅台镇青草坝村党支部书记王明旭、罗村村党支部书记赵温海、沿河村党支部书记张付伟、茅坝镇杨柳村党支部书记龚开江、美酒河镇顺河社区党总支书记吴成勇、长岗镇新庄村党支部书记黄元辉等6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享受乡镇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据悉,我市实行优秀村干部享受乡镇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政策,是落实省委组织部“领头雁工程”、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现“抓基础、强基础、实基础”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在全市村干部中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干事创业激情,为脱贫攻坚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