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此项政策,将惠及我市7所普通高中(部)和29所公办幼儿园。生均公费政策的标准为:示范性普通高中1200元,非示范性普通高中800元,公办幼儿园200元。生均公费主要用于学校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等日常运转开支,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