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龙街道龙井社区前进组田学义等3户3栋房屋,盐津街道城南社区林业站组方中叶等3户各一层违法建筑,系未经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许可而进行的违法建设。此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下达处罚决定书,但当事人未按要求自行拆除。根据遵义市及我市相关文件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上述6处建筑实施依法强制拆除。
拆除工作现场,各工作组分别进入拆除现场开展工作。积极协调拆迁户,为他们做政策宣传和思想动员;全面做好现场人员清场、物品清运、秩序维护等工作;对每栋拆除房屋进行逐一查实,排除安全隐患后依法依规有序拆除。据统计,此次行政强制拆除工作共拆除违法建筑面积近677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