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酒河镇马岩滩,市水务局负责人就我市重点河湖联合执法检查及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汇报。督查组听取相关汇报后,对我市赤水河流域管理保护、河长制工作、赤水河禁渔通告落实情况等给予充分肯定。
据悉,近年来,我市按照相关要求,全面建立市乡村三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对全市13条5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及15座小⑴型以上水库,全部落实河长库长和责任单位。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共同担任市级总河长,分管市领导担任市级副总河长,28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分别担任河(库)长,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及村委负责人担任辖区内河(库)长,实现三级“河(库)长”全覆盖。截至目前,已安装省级河长公示牌3块、市级28块、乡级158块。我市现已对实行河长制的河库全面落实河道警长,为从严从快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提供警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