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底,我市共接收退役士兵187人。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服役12年及以上应安排工作的25人,应自主就业城乡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共162人。根据方案,安置采取自主就业、政府扶持就业、安排工作、供养、退休、自谋职业、复学复工等方式进行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