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黑恶势力!贵州公布8起涉黑涉恶案件
2019-03-20 16:39:51 贵州广播电视台
  • 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截至3月19日,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黑犯罪案件73件,审结45件,判决已生效143人;受理一、二审涉恶犯罪团伙及集团案件227件,审结124件,判决已生效263人。

    8227094b891244d3954f3c59cc6d3754.jpg

    发布会上,省高院还公布了8起全省法院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

    一、贵阳清镇陈德祥等13人涉黑案 
           陈德祥案由清镇市人民法院一审,2018年3月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认定陈德祥利用宗族势力,通过各种手段长期担任清镇市鲤鱼村党支部书记。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采取各种手段笼络村民,后逐渐形成了以陈德祥为首的利用宗族、家族势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陈德祥组织、领导下,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及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挡工堵路等违法犯罪活动聚敛财物,逼迫被害人顺从、接受,不敢举报、控告,对在鲤鱼村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造成严重阻碍。同时,陈德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通过对落地当地项目进行滋扰、纠缠、聚众造势强揽工程、敲诈勒索等获取财物后,将获取的利益分给组织成员、村民以笼络人员支持其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已经对该区域施工人员造成了极大的心里强制,严重破坏了清镇市经济建设的投资环境、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陈德祥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十二名被告人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刑罚。

    二、遵义凤冈 冷林等12人涉黑案 
           冷林案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督办案件。2018年8月9日凤冈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冷林等12人通过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聚敛钱财,逐渐形成了以冷林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聚敛钱财达100余万元,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凤冈县及其周边地区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生活秩序。判决冷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其他十一名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零十个月不等刑罚。本案一审宣判后各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三、遵义赤水 贾茂飞等27人涉黑案 
           贾茂飞案由桐梓县人民法院一审。2018年12月29日桐梓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贾茂飞曾长期在赤水市天台镇、赤水市市区等地开设流动赌场,从事赌博活动,纠集、安排他人在赌场内从事"放水""吃赔""看场子",并以此牟取非法利益,后因赌博罪被判处刑罚。贾茂飞刑满释放后,开始承揽建设工程,并继续纠集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安排在其承建的工程项目中上班。在此期间,其纠集的人员殴打他人致死被追究刑事责任,贾茂飞安排人员为他们在服刑期间提供生活费。此后贾茂飞等人在赤水市树立了"敢打敢杀、下手凶狠"的恶名。贾茂飞承建工程项目获取利益后又投资经济实体,并安排他人通过实施敲诈勒索、高利放贷及替他人处理经济纠纷,虚假入股分红等方式,获取经济利益、聚敛巨额财富。通过为服刑人员提供生活费等方式笼络人心,形成了以贾茂飞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多次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树立非法权威,称霸一方,在赤水市部分区域形成了非法控制、产生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该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桐梓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贾茂飞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二十六名被告人被分别定罪量刑。该案目前正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四、遵义湄潭杨刚涉黑案 
           杨刚案由湄潭县人民法院一审。2018年12月23日湄潭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杨刚等人以共同出资发放高利贷的形式纠合在一起,网罗其他刑满释放人员或社会闲散人员为其服务,并共同出资合伙经营足疗城作为违法犯罪活动据点,非法拘禁高利贷借款人,存放用于违法犯罪的砍刀、匕首、钢管等凶器,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杨刚等人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经济来源,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多次进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抢劫、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严重破坏湄潭县的县域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判决杨刚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杨刚系潜逃逾十年终被抓获归案,其组织其他成员均已被判刑。本案一审宣判后杨刚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五、安顺西秀张克云等11人涉黑案 
           张克云案由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一审,2019年1月30日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认定张克云为谋取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宋旗镇张坪村村委主任一职,拉拢社会闲散人员与其家庭成员纠集在一起,通过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自已的势力。通过拉票活动窃取了村委主任职务。此后,张克云为巩固自己的势力,将亲信安排进入村委,通过排挤、打压其他村委成员,逐渐控制、把持村基层组织。同时通过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受贿、职务侵占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了以张克云为首的家族式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在张坪村一带称霸一方,欺压当地百姓,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张克云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六十万元,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他十名被告人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二年不等刑罚。

    六、安顺平坝何德发等12人涉黑案 
           何德发案由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一审,2018年5月7日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认定何德发等人为谋取经济利益,采用暴力、威胁、恐吓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的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自 2013 年开始在安顺市平坝区齐伯镇、十字乡、城关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打砸 KTV、聚众斗殴砂石厂、插足保安公司、看场子等方式,实现对 KTV等娱乐场所、砂石厂砂石运输、柴油销售等领域的控制而获取非法利益,逐步形成以何德发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已基本形成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的模式,严重扰乱了平坝区社会经济管理秩序,对当地社会秩序、经济发展、公共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危害。何德发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帮助毁灭证据罪、窝藏罪、组织卖淫罪,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其他十一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四年零六个月不等刑罚。

    七、安顺西秀 左银涛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左银涛案由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一审,2018年12月14日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认定左银涛纠集他人,由其提供租赁来的奔驰、宝马、奥迪、凯迪拉克等高档轿车,通过内线或者其他成员直接在KTV、酒吧等场所蹲守寻找作案目标。确定作案目标后,左银涛等人驾驶租赁的高档轿车故意碰撞被害人所驾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利用被害人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不敢报警的心理敲诈被害人财物。形成了左银涛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经常纠集在一起,在贵阳市区、安顺市西秀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里县等区域多次作案,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左银涛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他九名被告人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不等刑罚。本案一审宣判后各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八、毕节威宁 陈飞等5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陈飞案由威宁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2018年10月15日威宁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以陈飞为首的犯罪团伙,经常纠集在一起,在威宁自治县城区内酒店发放招嫖卡片,介绍卖淫女到酒店内卖淫,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对招嫖人员实施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判决陈飞犯抢劫罪、介绍卖淫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决其他四名被告人犯抢劫罪等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三年零九个月不等刑罚。本案一审宣判后各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记者:姚 慧 王玉刚

    65b666d92a184b3d8ecb74ef9967154a.jpg

下载“黔知道”
给你更多精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