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2018年城乡居民收入再创新高 增加值居全省第一
2019-02-13 10:02:00 多彩贵州网
  •        2月12日,多彩贵州网记者从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获悉,贵阳市2018年城乡居民收入再创新高,收入增加值居全省第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5115元,比上年增长9.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648元,比上年增长9.7%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18年贵阳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深入推进三大战略行动和“春风行动”,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扎实推动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实现稳步增长。

      居民收入增加值 全省第一

      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性增强。2018年贵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5115元,比上年增长9.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648元,比上年增长9.7%。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速与GDP(9.9%)相比分别低0.8、0.2个百分点,差距较2017年缩小了1.4、1.1个百分点,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保持同步。

      城乡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2018年贵阳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速继续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其中城镇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7.8%高1.3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8.6%高0.5个百分点;农村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8.8%高0.9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9.6%高0.1个百分点。

      2018年城镇居民收入较上年增加2929元,分别高于全国、全省(2855、2512)74元、417元;农村居民收入较上年增加1384元,分别高于全国、全省(1185、847)199元、537元,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增加值分别位居全省第一。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继续缩小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继续高于城镇,2018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0.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2.26:1下降为2.24: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

      城乡居民收入结构持续优化。2018年贵阳市城镇居民各项收入占比呈现“三升一降”,农村呈现“两升两降”。

      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22056元,同比增长15.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2.81%;经营净收入4261元,占比12.13%,财产净收入3933元,占11.20%,转移净收入4865元,占13.86%。

      农村居民工资、财产收入分别为8978、409元,同比增长7.1%、8.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7.38%、2.62%;经营、转移收入分别为5277、984元,同比增长13.5%、15%,占33.72%、6.29%。

      据介绍,2018年促进贵阳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因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宏观经济持续向好,为居民增收奠定了基础。2018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798.45亿元,增长9.9%;增速快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连续六年居全国省会城市第一。

      惠民政策促增收。机关事业单位、司法、人民警察等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惠及近10万人;农村低保标准进一步提高。从2018年6月起,三县一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6000元/年,同比增长25%,人均增收1200元;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8076元/年,同比增长7.7%,人均增收576元。

      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农村收入增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2018年完成结构调整种植76.74万亩;“三变”模式成绩喜人,全市实施城市“三变”改革项目40个;大力推进富美乡村建设,建设田园综合体30个,建成富美乡村示范村30个,通过发展产业助力农民增收。

    记者:李远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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