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三服”政策解读(十二)
2017-08-11 10: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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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今年出台的《环翠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中提出,要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发展生活性服务业,这其中,具有民生普惠性的养老服务业占据了重要位置。今天的“三联三服”政策解读,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现场】祥福家(连锁)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经理 周纬经:这几年,应该说国家对于养老产业的扶持力度越来越大,扶持力度大,我们干起活来,心里有底,劲儿也大。作为我们这种连锁形式的企业,国家应该说对我们也有很多扶持的政策,我不知道,今年对我们的补助资金能达到什么程度?

        环翠区民政局副局长 杨玉学:咱们这个祥福家品牌现在有3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都是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转型发展来的。根据咱区里的政策,“对由专业机构和服务组织托管运营或直接建设的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具备日间照料、失能老年人托护、居家养老服务等功能,经验收合格后,给予转型发展运营补助3万元”,此外,省里有6万元的转型发展奖补,这样算下来,你的每家养老机构今年就能申请9万元的转型发展补助,3家一共是27万元。

     

    【同期】记者 董琳:杨局长,近些年来,不管是从社会还是从政府层面,都越来越重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特别是咱们环翠区这几年也是在着力做大做强这一项夕阳事业,那您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特别是今年在政策扶持方面,有哪些增加?

     

        环翠区民政局副局长 杨玉学:当前老龄化不断加速,国家和社会都越来越重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这几年我们区也连续出台了扶持政策对发展养老服务业给以扶持。从2015年开始,区里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2016年出台了《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今年我们又根据近年养老发展的新形势增加了新的扶持内容,刚才讲到的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转型发展运营补助就是今年新增加的内容。除此之外,本次修订的《扶持意见》还包括其他的补助项目:一是养老机构建设补助:对新增床位20张以上,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相关养老服务机构,区级按每张床位给予4500元建设补助;对租赁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的养老机构,区级按每张床位给予2000元改造补助。对新建、改扩建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标准提高20%。第二,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对已投入运营满一年的民办或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核定床位数不少于20张,入住老年人满意率达到90%以上,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区级按实际入住老年人数量连续3年给予运营补助,自理、半自理和不能自理每人每年分别补助600元、1200元、2400元。对内部设置经卫生部门认证核定的护理院或者康复医院、医务室或者护理站的养老机构,区级每处分别给予6万元、1.5万元的开办补助。三,日间照料设施运营补助:对正常运营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区级每年每处给予1万元的运营补助;对新建或改建的农村幸福院,保证使用安全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具有生活起居、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等服务功能的,经考核验收后,区级每年每处给予0.5万元的运营补助。

     

    2015年,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

    2016年,出台《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

    本次修订的《扶持意见》其他的补助项目:

    1.养老机构建设补助:对新增床位20张以上,每张床位给予4500元建设补助;租赁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每张床位给予2000元改造补助;新建、改扩建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标准提高20%

    2.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对已投入运营满一年的民办或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核定床位数不少于20张,入住老年人满意率达到90%以上,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区级按实际入住老年人数量连续3年给予运营补助,自理、半自理和不能自理每人每年分别补助600元、1200元、2400元;对内部设置经卫生部门认证核定的护理院或者康复医院、医务室或者护理站的养老机构,区级每处分别给予6万元、1.5万元的开办补助。

     

    3.日间照料设施运营补助:对正常运营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区级每年每处给予1万元的运营补助;对新建或改建的农村幸福院,区级每年每处给予0.5万元的运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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