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股为全县平安校园及阳光食堂提供优质服务
2018-12-29 11:55:36 行政审批局
  •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标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4】38号文件)和《关于在学校推行“阳光食堂”制度的通知》(自食药发【2013】66号文件)要求。

    为切实提升全县中小学安全防范水平,保障广大学生及教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积极推进校园技防建设达标工作和更好的在学校推进“阳光食堂”制度,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过程实时动态监控,有效控制餐饮产品安全风险,努力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储存规范化、加工操作可视化、安全监管科学化”,不断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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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股以优质的服务,圆满完成全县中小学平安校园及阳光食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1、优质服务。县政府采购中心接到县教育局预算2892.6188万元的采购申报任务后,积极与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相关股室对接、沟通,多次协商,确定申报项目的采购形式、项目分包及采购注意事项,科学制定出每个项目的实施时间,快速编制好采购文件,及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同时,做好多次质疑回复和公告更正工作,确保采购如期正常进行。

    2、顺利采购。12月初,富顺县中小学平安校园及阳光食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服务(包括:①校园监控系统②阳光食堂监控系统:采用全高清数字监控、光纤传输技术,建成学校校园监控中心,实现网络化管理,智能化控制。学校监控系统数据存储在学校本地,各学校监控中心要存储不低于30天视频监控信息)。项目圆满完成采购,成交金额2841.115万余元,节约资金51.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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