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堆砂场立案查处12起,依法取缔16处,清理水面漂浮物3251吨、河岸垃圾878吨。
着力问题整改
河(湖)长制工作有“责”

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制+责任制”,实行整改销号制、县领导督办制、追责问责制。目前,央督现场检查发现的1个涉水问题、4个信访问题及省督现场检查发现的4个涉水问题、省强化督查发现的5个问题,均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央督反馈的48个涉水环保问题,已销号31个,其余17个问题整改均达到序时进度。2018年以来,市水环境督察发现的45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落实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书面提示3个镇乡,提醒谈话3人,诫勉谈话7人,约谈3人,党纪政纪处分5人。
记者:许 鹏
编审:罗怀成 杨 敏
编辑:方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