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富顺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部分专门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2019年3月14日政协富顺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富顺县委办公室 富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富顺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富委办〔2019〕4号)的要求,完善和优化富顺县政协专门委会设置,经政协富顺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决定将县政协农业委员会更名为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县政协学习文史联谊委员会更名为县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县政协教科文委员会更名为县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县政协法制群团委员会更名为县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
编审:罗怀成 杨 敏
编辑:方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