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届第二十一次会议
2019-03-01 17:38:34 富顺县融媒体中心
  • 3月1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洁,副主任汪晓东、缪杰、叶正勇、王文炳,党组副书记杨坤文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副县长龚弟霞,县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富和乡人大负责人及1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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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以书面形式学习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

    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了2018年县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富顺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8县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

    听取和审议辞职、补选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有关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并通过了《富顺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黄方才等三名同志辞去富顺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和《富顺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张翼等五名同志为富顺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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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富顺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免去梁刚、邹俊彬同志职务的议案》、《富顺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命夏明俊等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的议案》、《富顺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刘飘同志职务的议案》和《富顺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命何佳、王大平同志职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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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飘作为代表作供职前发言。县人大常委会向刘飘、何佳、王大平同志颁发了任命书,由刘飘领誓,3人向宪法作了宣誓,此次任命的41名陪审员由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宣誓。


    记者:张真德

    编审:罗怀成  杨   敏

    编辑:宋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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