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开业
有些商家为了热闹
喜欢放点鞭炮讨采头
不过
这鞭炮不是想放就能放的

近日,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明确划定了禁放烟花爆竹的范围。然而,就在禁令之下,仍有人“顶风而上”,以图吉利为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最终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近日,县公安局邓井关派出所在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大检查”工作中,发现位于富世镇富州大道中段的某酒店门口正在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现场店门前满是烟花爆竹燃放后的碎屑,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火药味。原来,当天该酒店开业,为了图吉利,该店负责人抱着侥幸心理于当天开业燃放烟花爆竹,被正在开展检查的派出所民警逮了个正着。该酒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十二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已被处以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也在此温馨提醒大家
“元宵节”即将来到
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
希望广大市民理解、支持
并严格遵守禁燃令
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编审:罗怀成 杨 敏
编辑:张怡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