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环保的春节,县安监局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落实“四个严格”,狠抓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工作。

1、严格落实领导带头巡查制度。春节期间,县安监局分管领导召集执法大队、危化股及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相关人员对富世镇、东湖镇的禁售区域每天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凡发现店内有烟花爆竹产品的一律收缴;
2、严格“钉子户”的盯守工作。在销售旺季期间,县安监局危化股、执法大队抽调专人对“钉子户”进行重点盯守,对东湖镇三户纸火铺县安监局每天派专人进行蹲守,彻底打消他们背着经营的念头;
3、严格审批,坚决关闭禁售区内零售点。禁售区域一律不得审批零售点,对禁售区域内的零售点实施强制关闭,并将烟花爆竹店牌一律进行拆除,凡在店外发现的烟花爆竹字样的招牌一律进行收缴;
4、严格执法,坚决打击各类非法经营储存行为。春节期间以日常巡查,明查暗访等多种手段,在禁售区内共收缴烟花爆竹产品300余件,价值约3万余元。

县安监局“四个严格”的落实,严厉打击了禁售区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确保了禁售工作取得实效。
编审:罗怀成 杨 敏
编辑:方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