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富顺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18-12-28 11:25:34 富顺县融媒体中心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日至5月2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富顺县进行了巡视。7月31日,省委巡视组向富顺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迅速安排部署,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始终坚持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省委第三巡视组向我县反馈巡视情况后,县委于7月31日立即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对照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的各项问题,逐一研究梳理分析,确定了巡视整改任务分工方案。8月24日,县委再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富顺县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于当天召开全县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再次传达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对整改工作再次进行全面安排部署。9月12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班子成员针对省委反馈问题进行深刻自我剖析,同时带头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抓好整改工作,以上率下,确保全县问题整改到位。9月29日,召开县委常委会,审定县委整改报告。

    (二)成立工作机构,强化责任落实。县委成立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长、县政协主席、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推进全县整改工作,研究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同时,明确整改工作由县委承担主体责任,县委书记邹登权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负责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任务,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整改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直接责任,负责抓好分工整改事项的具体落实,全县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三)细化工作措施,分层分类整改。出台《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富顺县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巡视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六大类19个大项41个小项具体整改任务,制定了138条整改措施,明确每项任务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切实做到一个问题一名牵头县领导、一套班子落实整改。各责任单位根据整改要求,再次对整改任务、工作措施细化实化,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同时,严格把控整改工作时间节点,对2个月内必须完成的措施,立行立改,迅速落实,对需要中长期坚持的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定期总结整改成果,确保反馈意见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严格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为保证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县委建立整改情况周报告、半月督查制度,对整改情况实行台账、量化管理,持续跟踪督办整改事项,全面量化评估整改成效。县整改办、县目督办按照《方案》规定时限,对各单位落实整改工作情况开展督查2次,督查单位14个,督查事项41件,对督查中发现的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督办。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果,通过扎实的整改工作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务实完成整改任务

    (一)“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1.关于“抓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不到位”问题。

    针对在教育活动中对班子成员要求不严问题。一是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县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带头对近年来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是否存在整改措施简单化、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情况,结合分管工作有针对性开展调研督导40余人次,促进工作落地落实。召开4个征求意见座谈会,县委书记亲自起草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审阅把关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在此基础上,于9月12日召开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领导莅会指导,给予充分肯定。二是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统筹新老问题一起整改,定期梳理整改完成情况,填报整改完成情况统计表。三是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县委常委班子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到所在机关、联系点、分管部门等讲党课30余场次,各级党组织采取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讲座等形式扎实开展学习教育。

    针对对乡镇、部门党委(党组)班子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细化安排部署。7月16日,印发《中共富顺县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的通知》(富委办发〔2018〕69号);8月13日,印发《中共富顺县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富委办发〔2018〕76号)等文件,对全县基层理论学习和宣讲工作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安排 ;9月3日,印发《中共富顺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富委宣办〔2018〕15号),对基层理论学习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要求。二是强化督查考核。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县委办、县目督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组成了专项督查组,于9月6-7日对全县各镇乡、县级各部门学习情况采取“现场督察+书面检查”方式进行全覆盖专项督查,对现场抽查的7个镇乡、5个县级部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督促其尽快整改;将理论学习列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2.关于“抓环境污染治理领导不力”问题。

    针对去年中央、省环保督查后,发现仍有部分企业环境污染治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二是明确2名县级领导分别负责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工作,实行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水污染整治责任制。三是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目标绩效考核,压实压紧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职能部门责任。四是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履职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奖惩的重要依据。五是强化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对去年中央、省环保督查后,企业(单位)超标排污,无环评或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六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肃查处无环评或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

    针对全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率不高,老集镇、新农村集聚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在逐步完善的问题。一是由我县自行实施4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已开工建设,计划2019年6月底前完成,完成后出水达标率将提高到90%以上。二是将其余2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纳入全市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实施,目前项目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各厂已陆续进场施工,计划2019年12月底完成,完成后达标率将提高到90%以上。三是由各乡镇为业主实施污水管网新建、改造项目,目前已完成新建管网11公里,改造管网8公里。四是将2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纳入全市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实施,计划2019年12月底完成,完成后乡镇场镇污水收集率将达80%以上。五是将65个老集镇、新村集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纳入我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实施,目前正进行招投标工作,计划2019年底完成。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督促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针对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县级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建工作“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同时,将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作为党建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狠抓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制定完善整顿方案、落实整顿举措,确保每一个后进党组织均有一名县领导联系指导整顿工作。县委各直属党(工)委倒排确定软弱涣散党组织78个,已完成整顿21个,计划在12月底前全部整顿升级。三是向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印发通知,要求所有县领导结合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到联系分管部门或乡镇集中指导一次党建工作。

    针对督促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责任人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选优配强各级党务干部,抓紧配齐各乡镇、各部门党组织书记、党务副书记和组织委员,督促各级党组织配强党建工作力量。新配备乡镇党委书记3名,党务副书记2名。二是建立党务知识学习培训机制,明确党组织书记要带头自学,全县每年分层分类举办一次党务干部培训班,并进行党务知识测试。9月,组织26个乡镇党委书记全覆盖参加全市乡镇党委书记示范培训班。三是加强业务指导。5月以来,召开4次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进行业务培训指导。

    2.关于“基层组织建设有薄弱环节”问题。

    针对基层党组织不够健全的问题。一是对党小组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督促基层党组织综合考虑党员数量、分布、工作需要等情况,科学设置党小组,在城市社区建立楼栋党小组。二是创新党组织设置,探索党组织建在产业园区、重大项目指挥部、龙头企业等,切实发挥党建引领发展作用。目前建有苗仙湖产业园党委、金竹花田党总支等产业园党组织,交通重大项目指挥部党支部,棬坝水产养殖协会党支部、骑龙林下养鸡专合社党支部等专合社(产业协会)党组织。

    针对抓基层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较差的问题。一是完善党建工作机制,每月初印发党建工作清单,月底收集完成情况,严格落实《关于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试行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报备的通知》《富顺县基层党建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将“三会一课”等基层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党建调研督查、县委巡察的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9月,由县委组织部开展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暗访督查,抽查乡镇3个、村8个。  

    针对党建工作年度考核针对性不强的问题。一是分类制定党建考评细则。结合我县实际,分别制定乡镇和部门2018年党建工作考评细则,明确对乡镇的8个方面考评内容和标准,以及对县级部门的7个方面考评内容和标准,进一步加强对“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基础工作的考核。二是强化基层组织党建考评。严格落实《中共富顺县委组织部富顺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富顺县村(社区)“两委”班子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富委组通〔2017〕49号)要求,乡镇党委对村(社区)“两委”的考核中党建工作占比不低于30%,将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下属党组织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情况列入县上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

    针对对“两新”组织党建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大“两新”组织党员发展和摸排力度,分类建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台帐,单列“两新”组织党员发展专项名额51个。二是实施“两新”组织抓覆盖“百日攻坚行动”,截至目前共单独新建“两新”党组织16个。三是将“两新”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基层党建专项经费预算,落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补助15.4万元。

    3.关于“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不力”问题。

    针对部分党组织对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缺位的问题。一是加强党员教育。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拍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员教育电视片3部,以“三会一课”为基本载体,在全县3.2万余名党员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纪律意识。各行业领域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评选党员示范岗、服务明星等,引导党员践行党员标准、履行好应尽的义务。二是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不容许任何党员游离于组织外。三是严格执行纪律。建立健全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机制,从严从实抓好涉案党员清理排查、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坚决打击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针对指导党员发展有疏漏的问题。一是印发《中共富顺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性计划>的通知》(富委组通〔2018〕73号),加强发展党员政治把关,着力提高总量调控精准化、科学化水平。二是8月举办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全县500余名党员发展对象参训,县委直属党委至少派1名党务干部一同参加培训。

    针对对流动党员管理缺乏有效措施的问题。一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切实防止出现新型失联党员;指导基层党组织建立党员微信群、公众号等现代学习交流平台,着重加大对流动党员的思想教育力度。二是严格党费收缴工作,召开4次基层党建推进会(或业务培训会),通过业务培训再次明确党费收缴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7月10日出台《中共富顺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富顺县2018年上半年党建工作督查考核方案〉的通知》(富委组通〔2018〕72号),在半年交叉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检查中,注重检查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9月11日印发《2018年上半年全县党建工作督查通报》(富委组通〔2018〕90号),有力避免少数流动党员不按期缴纳党费的情况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问题。

    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县委常委会积极开展学习,县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主体责任,细化任务分工,落实谈心谈话、述责述廉、廉情函告、责任追究四大环节,抓紧抓实职责范围和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巡视以来,发现并整改主体责任问题163个,开展任前谈话68人,廉情函告县领导3期32人次,“一案双查”6人。

    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认真梳理核实2013年以来各类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发现并整改问题2个,问责处理3人。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3期,受训300余人次, 参观农村警示教育基地10批360人次,法院旁听120余人次。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一卡通”整治期间,195人向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主动说清问题,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19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起;查处环保问题14起,党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10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9起,党纪处分15人,组织处理80人。对12个单位开展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55个。巡视以来查处各类违规违纪案件116件,党纪政务处分74人,组织处理142人,其中查处八项规定案件8件,党纪处分7人,组织处理3人。同时建立案件查办协作机制,拓宽反腐败工作的协调配合大格局。

    针对县委对纪检监察、巡察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提任、转任了原则较强、熟悉工作的优秀干部担任乡镇纪委书记,乡镇纪委书记已配齐;加强工作指导,由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的乡镇均选配了专职纪委副书记;积极开展县纪委监委派出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试点,纪检监察工作力量进一步增强。二是选拔了工作经验丰富、有魄力的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县委巡察组组长已配齐;巡察专员职务的级别已按程序明确为副科级,现已配齐;已按程序启动巡察机构工作人员遴选,选拔原则性强、素质好的优秀干部进入巡察队伍,巡察工作力量进一步增强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针对自定政策,违规发放会议、伙食、加班值班补助等问题。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县委、县政府明确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始终坚持从自身做起,从领导干部做起。把自查整改落实和日常调研督查摆在重要位置。先后出台了《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富顺县财政局富顺县审计局关于深入开展违规乱发津补贴等问题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富人社发2018〕509号)、《富顺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富顺县“发放会议补助、伙食补助”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富财办2018〕255号)和《富顺县财政局关于加强会议费管理和开展“发放会议补助、伙食补助”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富财办2018〕256号),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违规乱发津贴补贴、会议补助、伙食补助等问题全面清理自查整改并随机对4个县级部门、4个乡镇政府、2个学校和2个医院开展了重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并督促纠正了差旅费存在出差未经审批、加值班误餐生活补助报销标准超标、审核把关不严、报销附件不完整、报销填报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公款吃喝屡禁不止的问题。一是认真核查,严肃处理。经调查核实后清退了违规报销资金并已缴入财政国库,对4名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二是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对“公款吃喝”问题开展了全面自查和重点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三是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培训、农村基层财会人员培训、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等培训,增强了财务人员财经法纪意识。

    3.关于“作风建设乏力,部分干部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针对机关干部作风漂浮、懒政怠政的问题。及时整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发现的工作作风问题,对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11人,双责约谈21人。开展作风建设集中专项整治,党纪、人事惩戒5人,组织处理16人。注重日常及重要时间节点督查,检查单位64个,发现问题69个。进一步构建常态长效机制,举一反三,将作风建设情况作为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推动长效治理。

    针对个别部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一是于4月起对县城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截止9月共计拆除违章建筑465户,面积4万余平方米,实现了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建设零增长的预期目标。二是城管部门累计制作发放城市管理相关法规条例宣传单1000份,规范座商冒店经营2000余户/次,疏导和打击流动三轮车、担商沿街流动经营行为3600余户/次,清除软体横幅40余幅,“牛皮癣”700余处,规范占道广告牌650余块/次,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24份,城市容貌进一步提升。三是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交警部门每月监控处罚乱停乱放车辆1300余起,拖移僵尸车3台,拖移乱停车辆150余台,宣传教育驾驶员300余人次,城区干道当停车场现象得到缓解。四是开展作风建设“百日整顿”行动,累计问责处理21人,作风建设责任虚化弱化整治深度推进;在“一卡通”专项整治、环保领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等工作监督检查中,查处相关问题142个,党纪政务处分19人,组织处理246人,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整治持续推进。

    (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部分工程项目违反招投标规定,涉嫌利益输送”问题。

    针对有的工程项目以违规垫资代建方式规避招标的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处理。二是强化建章立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审查流程的通知》。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大招投标业务和政策培训的频次、频率,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习《招投标法》一次,通过“发改大讲堂”等对相关人员开展招投标政策和业主知识培训,招投标活动参与者的业务能力和规范意识进一步提高。四是贯彻落实招投标信息公示制度。所有公招(比选)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结果都在相关平台上进行公示,增强了招投标活动透明度。五是加强项目招标前监督。依托县招标管理委员会对重大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联审把关,提高招标文件编制严谨性和规范性。

    2.关于“违规审批签批,涉嫌利益输送”问题。

    针对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量增(减)审批管理混乱的问题。一是开展自查自纠。通过举一反三,自查发现部分项目存在增量管理不规范问题,已进行了纠正。二是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概算审查、初设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提高项目论证编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从源头上减少勘察、设计、预算不规范导致的错项或漏项,严格执行增(减)工程量相关规定,有效防止工程量随意变更。三是严格照章办事。严格按照《富顺县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量增(减)管理办法》(富府办法规〔2017〕2号)审批增(减)工程量。

    针对违规给予企业优惠政策的问题。一是起草了《富顺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管理办法》《富顺县招商引资项目决策实施办法》和《富顺县招商引资项目退出管理办法》。二是县投资促进局牵头对招商引资引智26条政策未覆盖的重点领域,进行逐一清理,减少招商引资“一事一议”情形。三是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的日常监管和指导。对2016年以来引进的招商引资项目,县投资促进局已完成产业分类台账建立以及履约、开工、资金到位等情况的登记管理工作。

    3.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

    针对仍然存在“小金库”的问题。一是认真核查,严肃处理。经调查核实后清退了违规报销资金并已缴入财政国库,对10名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县财政局、审计局对收支未入账的单位进行了会计核算、指导并完成整改,做到了账实相符三是开展了单位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素质。

    针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开展了单位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同时清退了违规使用的专项资金并缴入财政,对2名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

    针对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对相关单位的账务进行了清理和整顿,规范了会计核算,做到了账账、账表、账实相符,并指导制定了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

    (五)“脱贫攻坚”方面

    1.关于“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不够”问题。

    针对个别贫困户存在“等、靠、要”思想的问题。一是加强政策宣传,综合应用村村响广播、宣传栏、宣传册、农民夜校、文艺表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法规。引导贫困户摒弃“等靠要、懒贪比”陋习,树立贫困可耻、脱贫光荣意识,激发贫困户内生发展动力,实现“精神脱贫”“文化脱贫”。二是加强技能培训,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和致富本领,根据贫困人口的实际需求,本着实地、实用、实效的原则,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让贫困户成为有本领、懂技术、会经营、肯实干的劳动者,全面提高人力资源素质,增强自身造血能力。三是树立典型,鞭策落后,在全县选树一批党员先锋、乡贤模范、创业致富带头人、脱贫之星等先进典型,用群众身边的道德模范教育感染身边的人,弘扬新风正气。设置红黄榜,定期通报一批不赡养父母、不抚养子女、不遵纪守法以及“就要贫、懒得脱”等反面典型,引导群众辨善恶、分美丑、知廉耻。截止10月31日,全县共发放政策信息2万余次,刊发手册8000余份,印发宣传清单2万余张,开展农民夜校1400余次,送文化下乡3次,文艺表演11场次。开展“三化教育”“感恩奋进主题教育”800余次,组织人才招聘专场会议2次,转移就业1000余人次;在全县按照每年新增部分公益性岗位且每月工资不低于300元,有力提高了贫困户家庭收入,户均增收3600元以上。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强有力的改变了贫困群众主观意识,内生动力明显提高

    针对贫困户产业发展还有待提高,部分缺乏劳动力能力家庭产业发展不足的问题。一是坚持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相结合,充分发挥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主体作用,通过多种方式激发贫困群众发挥主体作用,积极支持基层探索创新扶贫方式方法,尊重扶贫对象的主体地位,发挥贫困群众参与主动性,围绕贫困群众需求和意愿实施扶贫项目。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除加大政策兜底力度外,还通过土地、财政资金、房屋等资产资源量化入股分红等方式,拓宽贫困户稳定增收渠道。二是坚持物质扶贫与精神扶贫相结合,由“输血”扶贫向“造血”扶贫转变。注重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金融扶贫等“造血”式扶贫。三是重点发展一批与农民利益关系紧密的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探索合同订单、代管寄养等方式,建立“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基地+贫困户”带动模式和土地流转、代养寄养、吸纳就业、参股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增强贫困户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将80%以上的贫困户集中在产业链上,实现贫困户稳定脱贫。在全县34个贫困村实施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新村建设、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技能培训共六大类项目正有序推进;通过建立一系列与贫困群众利益联结的创收机制,已将81.2%的贫困户集中在产业链上,2018年贫困户分红、土地流转、代养寄养等利益成效已基本实现,户均增收3000余元,基本实现了贫困户稳定脱贫

    2.关于“扶贫资金、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

    针对扶贫资金使用率低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制定《富顺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落实交通建设扶贫专项工作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富交2018〕296号),组织召开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和培训会,加快项目推进和资金支付进度。结合贫困村道路建设资金实际需求,及时归还银行贷款资金1亿元,并将剩余部分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统一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针对扶贫道路建设进展缓慢的问题。印发《富顺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问题专项自查整改的通知》(富交〔2018〕273号),要求各镇乡对贫困村道路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加大对施工单位的约谈力度和处罚力度,力促施工进度。县整改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镇乡自查清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并持续对项目推进情况实行半月通报制,确保贫困村道路建设项目在年底前全面完工,其中通村委会或村小学主干道已于10月底前完工。

    针对有个别乡镇贫困村道路建设合同管理不规范,存在混凝土厚度不达标、提前支付工程款等问题。在镇乡自查清理、全面整改基础上,县整改领导小组对贫困村公路建设项目软件资料和施工现 场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部分项目存在的合同签订不严谨、合同字迹排版不一致、涂改合同、未按要求支付工程款等管理不规范行为,已责成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进一步核实,切实整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县级相关部门在接收申请资料时将进行双重把关,切实规范项目管理;对检测发现混泥土厚度或强度不达标的项目严格按照相关验收结算管理办法进行扣减工程造价或要求返工整改。

    (六)“上一轮巡视整改”方面

    1.关于“县委对巡视整改领导不力”问题。

    针对整改工作停留在文件、口头要求多,对具体问题整改跟踪问效少,导致有的问题整改流于形式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举措、强化督查,深挖“病根”,找准“药方”,推动各项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将需要整改的问题分解到14个牵头责任部门,明确县委领导分工负责督促指导。各责任牵头单位各自认领问题清单,并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细化了138项整改措施。同时,建立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督查督办台账,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评,以督查促整改见成效,对问题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通过约谈等方式,适时提醒有关单位和人员扎实做好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各责任牵头单位均按照各自细化分解的任务对标对表有序推进,部分已经整改完成。

    2.关于“落实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不够”问题。

    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的问题屡禁不止甚至顶风违纪的问题。定期研判八项规定、“四风”问题,排查信访、案件线索问题线索36条,挂牌督办15起。同时,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强化对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79个。自省委巡视以来,已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8起,党纪处分7人,组织处理3人。

    针对招商引资、企业扶持、工程建设等不依法依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涛声依旧”的问题。一是组织业务培训学习3次,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二是整理汇总了2015年以来的招商引资项目及兑现优惠政策的相关资料、省市县各行业优惠政策文件,即将印制《富顺县产业扶持政策汇编》,做到扶持政策有规可循。三是健全完善招投标相关制度,强化制度贯彻落实,增强了行政审批和项目建设的程序性和规范性。四是强化日常监督,建立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台账管理制度,实行项目月报告制度,对工程建设等管理不规范,不依法依规的,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并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注重常态长效,巩固提升整改成果

    目前,富顺县整改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县委将继续认真履行好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省委巡视整改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标本兼治,以久久为功的决心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持续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严从实落实“两个责任”,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和“四风”问题整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机制,持续加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力度,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

    (二)持续强化责任担当,确保问题清零见底。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统筹推进各项后续整改任务。对已立查立改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对限期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细化措施,对账销号,确保在既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任务,明确阶段目标和步骤安排,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强化跟踪问效,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单位责令深度分析原因,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三)持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举一反三、治本溯源,以深挖出现问题原因作为研究制定制度的基础,扎牢扎紧制度笼子,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选人用人、项目建设、财经纪律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逐步建立健全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严防问题重复出现,以长期坚持的制度强化提升整改成效,同时,从严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把整改工作引向深入。

    (四)持续扩大整改成果,全力推动跨越发展。县委将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市委党代会、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中央巡视组巡视四川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结合起来,以本次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切实把整改落实的成果转化为全县上下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整治生态,持续推进经济社会全面跨越发展,为加快建设四川经济强县、川南教育强县、生态宜居中等城市、实现撤县设市提供有力保障,向省委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13-5881152;邮政信箱:富顺县吉祥路194号县委巡视整改办,邮政编码:643200;电子邮箱:2070553342@qq.com

     

     

    中共富顺县委

    2018年12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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