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被命名为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创建先进单位!
2018-10-10 09:36:03 富顺县融媒体中心
  • 近三年来,自贡市始终坚持把法治创建作为推进“法治自贡”建设、打造法治自贡特色品牌的重大任务,狠抓法治示范创建,不断呈现特色亮点,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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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贡市“三项示范”创建工作重在夯实基础和典型引领,突出抓示范、抓牵头、抓落实、抓指导,“四抓”并举。加强法治区县、法治示范机关单位和法治示范基地建设,先后出台《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动态管理实施办法》和《创建标准》,细化考核指标,全力开展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同时,把法治示范创建纳入“法治自贡”综合目标考评,挂图作战,强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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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目前为止,共申报省和国家级法治示范区(县)、机关(单位)、乡村(社区)、学校84个。其中,富顺县、沿滩区分别被命名为第三批、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自贡市工商局、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建成为省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自流井区东兴寺街道被命名为省级法治示范街道;荣县蔡家堰村、自流井区三八路社区建成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另据了解,近日,省第六督察组组长、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处长徐凯率队,考核验收自贡市第二批省级“三项示范”创建工作,考评结果将于近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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