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岷、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强化督查自贡组对富顺县饮用水水源进行督查。督查发现,2018年以来,富顺县狠抓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并实施专项整治。

一是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统筹部署重点工作。制定《富顺县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农房搬迁方案》,建立台帐,落实拆迁政策、激励奖补、资金保障,将拆迁农房集中建新点纳入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
二是严格落实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使用农药和化肥的规定。按照标准统一的原则,对一级保护区约1800亩灌溉农田(耕地)进行了登记造册,并进行土地流转,流转后的土地种植千屈菜、芦苇、椹柳等净水植物,对入河水质进行生物净化。
三是建立水源保护长效管理机制。成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领导组和专项整治推进组,研究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重大事项,统筹协调水源综合整治具体工作。
四是建立饮用水源保护联合执法机制。富顺县印发《富顺县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由环保、水务、农牧、林业、国土、公安、交通7个负有水源保护、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等职能的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工作组,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全年不低于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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