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多的微信群及朋友圈里出现一条“寻找亲人”的信息,内容是湖南打工者杨星家中失火,父母双亡,姐姐伤势很严重,想见他最后一面。经核实,此信息为虚假信息,请大家勿再转发。

小编看到这条朋友圈后,第一时间打了电话过去,发现此号码竟然被标记为诈骗。

而在2016年,《贵州都市报》也对此事进行过报道。同样证实此事时谣言。
有些人说“反正这信息又不是我编的,真的假的,也不能怪我”“我就是好心才转发,别人不都在转么”还有一些人认为,自己只是动手转发,无伤大雅。你以为简单的转发就没事儿了?看度君严肃的告诉你:并不!
散布谣言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是行政责任。如果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是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警情、灾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
要做到守法自律
文明上网,不信谣、不传谣
小心警察蜀黍找上门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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