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18-01-11 15:22:11 富顺县广播电视台
  • 富顺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富顺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受不利气象条件制约,从1月10日起,川南地区可能出现一次较长时间的污染过程,部分城市可能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根据《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函》(川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18〕2号)建议并经自贡市政府同意,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18年1月1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要求各区县同步执行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措施。为做好此次重污染天气应对,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现将我县的应对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乡人民政府、自贡晨光科技园区管委会、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须按照《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再修订)》(自大气办〔2017〕70号),立即采取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县委宣传部负责在媒体发布通告,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敏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外出做好健康防护。
     
    2.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建议室外工作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县教育局负责落实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取消户外活动。
     
    4.卫计局负责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县委宣传部负责在媒体发布通告,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2.县委宣传部负责在媒体发布通告,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县交通局协调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3.县经科信局负责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4.县委宣传部负责在媒体发布通告,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县气象局负责在有条件时,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县经科信局负责督促工业企业采取限产、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重点企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减排15%以上,其他企业减排10%以上;县环保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加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
     
    2.县经科信局负责督促化工、工业涂装、印刷等行业企业VOCs减排10%以上。
     
    3.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土资源局等有关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停止室外装修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作业。
     
    4. 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等作业);督促有关单位停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县住建局负责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
     
    5.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落实机动车限行措施:限行区域内限行柴油车辆和老旧车辆;停止使用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加强交通执法检查。
     
    6.县城管局指导督促协调各城市道路保洁单位负责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主要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2次冲洗除尘(夜间至少1次)。县交通局负责各国省干道道路扬尘的冲洗降尘,在日常冲洗的频次下,增加1次冲洗。
     
    7.县经科信局负责督促企业将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二、按照市上安排,请各单位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县建成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烧烤。
     
    (二)县安监局、县公安局负责抓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
     
    宣传部要密切关注舆情,及时正面引导,加大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新闻报道力度,统筹协调本地电视台、94.6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富顺在线、富顺眼等各类新媒体及时做好预警响应和限行信息的发布传播,回应社会关切,动员社会参与,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行业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加大对限产、停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好重污染应对措施,对于违反重污染天气应对违法违规的行为从快从重查处。
     
     
    富顺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富顺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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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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